2009年2月4日星期三

一场闹剧,结束了

“就当我们没有认识过吧。”
我是这么说的,系要做到甘绝,不留自己任何机会,过一段时间我就会把呢件事丢淡。因为假如有任何一个机会我都会继续去追。
她对我已经反感了,因为我的过分热情。我一直以为喜欢一个人只要够胆表白,勇敢去做,就可以了。
有些事情留些朦胧,留些余地,再到一个逐渐明朗的,慢慢确立关系。就很完美了。太裸露就会很恶心。
但是我不表白,她永远都不知我心意,一切都明白得太迟了,我的放弃,另一边的她会松了一口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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